2020年9月28日,云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,省生態環境廳、省統計局、省農業農村廳共同發布《云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》。
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,是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基礎性和全局性工作,標準時點是2017年12月31日,時期資料是2017年度,經歷前期準備、全面普查和總結發布三個階段,通過調查各類污染物的排放情況,摸清了云南省各類污染源的數量、行業和地區分布、主要污染物產生、排放和處理情況,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,達到預期目標。
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歷時三年,在國務院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,全省各級各部門通力合作,廣大普查人員辛勤工作,全省普查對象積極參與,圓滿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各項工作任務。云南省始終堅持普查數據質量是普查的生命線,從工作初期就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相關制度要求的基礎上,結合云南省實際,通過廣泛宣傳、科技支撐、上下聯動,構建質量控制體系,健全質量責任制度,強化隊伍能力建設,加強質量現場控制,分階段組織集中審核,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,切實保障云南省普查數據“真實、準確、全面”。
公報顯示,2017年底,全省普查對象數量共58395個(不含移動源),其中工業源30747個,畜禽規模養殖場11077個,生活源15190個,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1236個。
從區域來說,昆明、曲靖、大理、紅河、楚雄五個州(市)各類普查對象數量占到全省總數的58.31%;從行業來說,非金屬礦物制品業,酒、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,非金屬礦采選業,農副食品加工業,金屬制品業五個行業普查對象數量占到全省工業普查對象總數的57.40%。
此外,從移動源來講,全省機動車保有量1265.54萬輛,工程機械保有量12.60萬臺,農業機械柴油總動力1513.80萬千瓦,全年鐵路內燃機車燃油消耗量3170噸,民航起降架次51.29萬架次。
水污染物排放情況為,化學需氧量59.59萬噸,總氮10.91萬噸,氨氮2.55萬噸。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為,氮氧化物43.81萬噸,顆粒物67.62萬噸,二氧化硫26.49萬噸。
還對部分行業和部分領域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進行了調查,排放量為20.84萬噸。滇中城市群是云南省經濟發展最為活躍的區域,該區域化學需氧量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分別占全省的42.69%、45.53%、62.22%、53.80%。
2017年,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1.71億噸,綜合利用量為7040.03萬噸,處置量為8866.67萬噸,當年存儲量為1485.25萬噸。
昆明、文山、玉溪、紅河、怒江五個州(市)一般固體廢物產生量占到全省的75.02%,昆明、玉溪、紅河、曲靖和楚雄五個州(市)一般工業固廢的綜合利用量約占到全省的77.42%。
原標題:云南發布云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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